1、测评对象与内容
(1)市直共127家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依法履职、文明高效、优质服务等情况;
(2)各单位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业务水平、纪律作风等情况;
(3)市直100个重要岗位及其岗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
以上三块测评内容在上方可选择,请参与测评的人员在完成每块测评内容后分别点击“投票”完成测评。
2、测评规则
(1)民意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四个档次;
(2)每位参与测评的人员对每个测评对象只能选择1个档次;
(3)参与测评人员对所有对象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在“有话要说”中书面记录,对测评对象选择“不满意”档次的要在“有话要说”中说明理由;
(4)此次民意测评结果将作为2011年度市直单位机关效能与优化环境工作效果评估和2011年度市直单位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考核依据。
3、测评要求
参与民意测评的人员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测评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说明:此次测评产生的所有数据、流程等均由市优化办明确专人掌握,对外保密。